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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社科联网站发布何军明老师提出的“我省深度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十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6-09-05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2014年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推进福建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厦门理工学院何军明副教授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了我省深度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成立高规格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

    为将福建打造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议由省政府牵头,成立高规格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长担任小组组长,分管副省长任常务副组长,小组成员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渔业厅、省对外经贸厅、省旅游局、省侨办、省金融办、省外办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宏观指导,评估工作进度,重点协调解决一些重大项目推进中的问题。聘请高校、企业等多方面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为制定规划和进行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各地市也可大致按照上述模式设立地市层面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贯彻《福建省融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确定重点领域和一批重点项目,同时将工作的重心放在制度创新和释放市场、企业的潜力上。

  二、注重产业合作和投资,相对淡化对外出口,同时避免用军事化的概念来描述相关对外经贸策略

    一些东盟国家仍然对中国缺乏信任,对中国和平崛起存在疑虑和恐惧,不少东盟国家的利益集团和非官方部门对与中国的经济合作持怀疑或谨慎态度,害怕与中国的经贸往来会损害其自身利益。如2010年印尼爆发了两次大规模的游行和集会,抗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运行,印尼工会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会造成印尼大量工人失业。对此,首先应注意在经贸合作中避免过分强调出口,多注重产业合作与对外投资,注重经贸合作中利益合理分配,避免给人以经济侵略的印象。其次必须强调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和平性质。建议省委、省政府在今后的规范性文件、报告、讲话以及媒体报道中避免使用“战略大通道”、“桥头堡”、“排头兵”等带有军事化的概念来描述对外经贸策略。这些概念容易产生负面影响。

    三、与东盟的合作重点首推印度尼西亚,其次是马来西亚和泰国

    印尼是一个人口大国,盛产油气,又是东盟非常重要的成员国,且中印(尼)关系发展前景良好。习近平2013年访问印尼期间表示,中国把印度尼西亚作为中国周边外交优先方向,愿同印度尼西亚全面深化合作。中国目前是印尼第二大贸易伙伴国。

    马来西亚也是这一地区非常重要的、有影响力的国家,并于2015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近年来,两国关系不断升温发展,双边贸易额屡创新高。目前,中国是马来西亚最大的贸易伙伴国,马来西亚也是中国在东盟各国中最大的贸易伙伴国。中马双方期望2017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600亿美元。国际上,马来西亚虽然与中国同为声索国,但在处理南海问题上没有采取像越南和菲律宾较强烈的对抗方式,也没有积极附和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

    泰国目前政局不稳,但泰国与中国的关系是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中泰之间的双边贸易额有望在2015年达到1000亿美元大关。

  福建与印尼、马来西亚和泰国有较好的合作基础。2014年1-10月,福建对东盟的贸易中,马来西亚、印尼和泰国分别进出口248.9亿元、235.1亿元和161.8亿元,占据东盟国家与福建贸易的前几位,这三个国家合计占同期福建与东盟贸易总值的53%。2014年福建企业赴东盟投资大幅增长,其中约六成投向这三个国家。目前福建与马来西亚、印尼和泰国已经达成一批大型合作项目,包括福建泛华集团在印尼设立中印(尼)经贸合作区、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项目、印尼金马安渔业有限公司项目、南海洋印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南洋印尼远洋渔业有限公司项目、泰国正大集团的南平生态农业项目等。

  四、积极拓展与南亚和南太平洋国家的合作

    目前南亚各国正在积极提升制造业水平,改善贸易结构,吸引外来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印度大选之后莫迪新政府的经济改革进程加快,印度加快项目审批和放开外国直接投资将激发一轮新的投资热潮。2014年中国已经成印度第一大贸易国,双方经贸合作有巨大潜力。习近平访问印度期间,中方承诺将帮助印度改造升级老化的铁路系统,投资建设两个工业园,并争取在未来5年内向印度工业和基础设施发展项目投资200亿美元。福建应提前布局,协助企业开拓南亚市场,在基础设施、制造业、IT业等领域加强与印度等南亚国家的合作,积极引导企业走进南亚。

    马尔代夫非常重视我国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最近推出了的一系列重大项目,如马累国际港口扩建、马北部的经济特区建设等,马方希望中国企业参与其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青年发展等项目。自2010年起中国已连续四年成为马尔代夫最大旅游客源国,但目前仍没有中资企业在马投资经营度假村。此外,马尔代夫海洋渔业资源丰富,福建在渔业方面具有较为成熟的经验和技术,双方可加强在上述领域的合作。福建应积极推进南太平洋海外综合渔业基地建设,以综合渔港建设作为太平洋支点,然后逐步介入油气资源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等。

    五、积极构建多层次的合作机制

    1.政府间高层交流互访机制

    东南亚国家的政治经济基本上由政府主导。广东的经验表明,政府高层交流互访对推进双方经贸和人文交流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福建可以在适合的时机组织大型经贸代表团,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团出访印尼、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积极寻求建立固定的双方省部级、经贸厅局级定期会晤机制,在原来“福建省东盟官员研修班”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以印尼、马来西亚、泰国和新加坡为重点,吸收重点企业参与,建立一个更高层次和更有效的交流机制。福建省内各城市可在此基础上扩大点对点友好城市(地区)的交流。

    2.华侨商会、行业协会交流机制

    侨是福建的特色和优势。东盟国家2000多万华侨华人中,有近1000万人祖籍福建。福建应充分发挥华侨华商企业在东盟市场的优势,推进建立多样化的交流沟通机制。一是多角度资助省内企业协会、商会开展与东盟各国商会之间的交流活动;二是由政府牵头,选择已经有较好合作基础、尤其是有市场基础的双方产业企业、行业商协会、华侨华人社团进行扶持。

   具体方式上可以探索定期举办福建-东盟企业家联谊会、双向投资推介会;组建福建-东盟商会交流对接常设机构;省侨办、外办、外经贸厅等对基础较好的福建-东盟商会交流应建立跟踪机制,做好“一对一”服务;推进福建与东盟各国便利化签证,简化签证手续。

  3.“走出去”企业的利益维护机制

    南海问题呈现长期化的趋势,而且东盟大多数国家的投资环境还不成熟,“走出去”企业面临的较大的政治风险和市场风险。如2014年5月越南多地发生了针对中资企业和人员的暴力打砸事件,使在越南投资的中国企业遭受严重损失。福建应系统考虑,建立一套完整的“走出去”企业的利益维护机制。主要包括:(1)“走出去”企业的风险保障机制。推进保险、银行等助力企业“走出去”并分担风险。(2)海外企业商业纠纷的救助机制。(3)突发事件的海外企业救助机制。

    4.政府宏观调控机制

    福建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同类企业相互竞争,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国际贸易保护主义也可能会抬头并损害闽商利益,省政府应当从长远利益出发,有步骤、有层次地推进企业走出去,对于同类企业产品出口定价、投资转移应通过行业协会加大协调力度,从总体上建立系统的政府宏观调控机制。

    六、发挥对台优势,争取打造新的福建、台湾、东盟三方交流展会平台

    台湾在国际合作经验、资本、人才等方面具有优势。福建应利用对台优势,借鉴广西中国—东盟博览会经验,争取打造一个新的高层次、有影响力的福建、台湾、东盟三方交流展会平台。可考虑按照98中国投资洽谈会和台交会的模式,结合海峡两岸文博会、渔业博览会等其他平台,重视产业本身的要求,以行业合作交流为重点,把东盟国家作为重点来推进福建、台湾和东盟三方的综合性合作交流平台建设,建立福建-台湾-东盟商务投资交流会等一系列综合展会。

    七、争取中央支持,推动福建城市牵头建立海上丝绸之路港口城市联盟

    2014年6月召开的首届中国阿拉伯城市论坛,通过了泉州市发起的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倡议书。根据倡议,泉州市将筹备成立“海丝城市联盟”秘书处。泉州的做法值得省政府支持和进一步推广。通过召开港口城市联盟年会、市长论坛等系列活动,推进福建和“海丝”沿线国家港口城市在各领域的交流和合作,扩大福建主城市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凸显福建在融入国家海丝战略上的地位与作用。

  八、集中力量重点推进渔业产业等优势领域,打造亮点产业

    福建与东盟的渔业合作全国领先。2014年福建省水产品出口创汇继续居全国第一,东盟已成为福建最大的水产品贸易伙伴。福建已经在印尼、缅甸等国投资兴建了8个集渔船停泊、维修、制冰、加工等设施较为齐全的境外远洋渔业基地。“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首批地方项目仅有4个,福建省就争取到3个,其中2个是渔业项目。福建应继续发挥远洋渔业的优势,加强与东盟相关产业的合作与对接。

    积极寻求与东盟在港口、船舶制造等领域的合作。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菲律宾有众多优良港口和码头,但港口硬件设施皆有很大改善空间。新加坡作为国际航运中心,在港口、码头的建设与营运管理方面经验丰富,值得借鉴和加强合作。印尼海域辽阔,但其造船业比较落后,生产500吨位左右的船只居多,目前使用的多为旧船和进口二手船,高吨位船舶制造能力亟待提高。福建在船舶生产制造方面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与印尼船舶领域合作潜力巨大。

    九、依托福建自贸区和海峡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构建海上丝绸之路金融合作区

    在自贸区或实验区建立人民币国际结算中心、推出人民币金融衍生产品等,并在资本账户可兑换、跨境人民币业务、开放国际投融资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争取将福建主要城市列为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建立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各国之间货币的直接结算,增强金融服务和保障能力。此外,可以考虑与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合作,筹建福建地方性的海上丝绸之路基金,与国家层面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配套,为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提供资金。

    十、积极稳妥地推动企业“走出去”并“融进去”

    1. 注意“两国双园”模式与分散式相结合

    从各省市“走出去”赴东盟投资的情况看,民营企业是主体,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两国双园”模式是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的主要方式。如广西承建的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和关丹产业园、深圳建立的中国·越南(深圳—海防)工业园区等。采用产业园区走出去的方式有一定优势,如可以降低成本、信息共享并有产业链支持等。

    但是,产业园区式走出去受国家间政治影响较大,极易成为打砸抢的目标,如目前深圳在越南海防的工业园建设基本处于停顿状况。福建可在慎重论证情况下推进“两国双园”模式,同时注意推进福建企业积极探索和创新“集群式”、“银企联合”式走出去的方式,以降低企业走出去的成本和风险。“集群式”表现为以某几家较大规模企业为主,配套小企业为辅;“银企联合”式主要是由在当地有分支机构的中国银行与相关企业合作进行投资,企业可以借助银行的信息优势以规避风险,优化经营模式。

    2.积极扶持企业“走出去”

    主要措施包括:(1)设立对外投资管理与服务机构。可借鉴新加坡设立国际企业发展局的做法,在投资较为集中的东盟国家设立分支机构, 帮助企业拓展出口市场、提高企业能力、寻找海外合作者。(2)落实“走出去”企业的财税征收优惠政策。(3)简化审批。减少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减少资金等各方面限制。(4)协助解决“走出去”融资难问题。加快福建商业银行的国际化步伐,鼓励商业银行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外保内贷”等各种创新金融产品;加大政策性银行对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尤其是推进加快政策性银行在境外设置分支机构的速度;建立对外产业投资基金,如股权投资基金、对外并购基金,进行专业化投资。(5)扶持一批服务于“走出去”的综合性中介机构。提供专业的信息咨询、法律事务、翻译、协调等多种服务。

    3.鼓励企业“融进去”

    主要措施包括:(1)探索通过财税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回报当地社会,参与当地社会公益活动。(2)引导企业开展本地化经营,雇佣本地劳工,扩大当地就业。(3)设立专项资金,鼓励福建海外企业成立或强化与东道国政府、媒体沟通的外宣部门,加强福建企业及其良好形象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