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内各教研室: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年教学等四个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部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符合我校《教师等四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厦理工〔2013〕65号)中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已按照学校人事处要求于2016年4月参与代表作送审的人员。
二、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对应系列的《厦门理工学院高级职务聘任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其他材料按附件《材料清单》要求整理。
三、时间、程序安排
(一)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表》及其他表格,于5月17日之前将《申报表》(双面打印两份)和《材料清单》中要求的材料提交至人事处聘用与考核科,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和资格审查;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提出聘任申请。
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
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表》及论文等材料公示七个工作日。
(二)拟于2016年5月25日(周三)下午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工作:
2:30基层民主评议会。召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全体教工大会,申报人员述职;对申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学科研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基层民主评议。
3:20聘任小组评议推荐会。召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小组评议推荐会,对申报人员综合评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超过参加会议成员的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为通过。
(三)公示推荐人选,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者,于6月2日前报学校人事处。
申报人员如有疑问,请联系林雯,联系电话:6291307。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