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组织﹝2016﹞6号
关于张丽美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校内各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聘任张丽美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杨园园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务秘书(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井雨霞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命何树全为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务秘书(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李琦为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办公室主任;
任命连晶晶为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任命颜莉冰为文化产业与旅游学院党务秘书(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聘任许志山为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聘任柴天为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培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聘任林雯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办公室主任;
任命郑静玉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党务秘书(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任期三年,自下文之日起,原任职务自然免去。
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