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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理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2015-2016学年年度考核和市、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6-16

  

  按照《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年度考核和市、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安排,经我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近日组织进行2015-2016学年年度考核,并结合此次考核,评选推荐2015-2016学年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2013-2016年度厦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具体方案如下:

  一、2015-2016年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我部所聘全体在岗人员,包括在编人员、人事派遣人员、柔性聘用人员等。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考核被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记入个人档案,是续聘、解聘、调整岗位等的主要依据。

  (三)考核优秀比例控制

  学校共分配给我部优秀名额6个。以教研室为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教研室主任为考核小组组长),各教研室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室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五个教研室共推选9个优秀等次候选人。经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2015-2016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本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6个。优秀名额应合理分布在不同职称、职务层级的教职工中。

  (四)处、科级干部年度考核

  处、科级干部考核与学年度考核相结合。处级干部主要围绕“二级单位工作任务书”的履行情况,科级干部围绕履行岗位职责及完成本单位工作的情况,对一年来(或任职以来)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五)年度考核补充说明

  1.“双肩挑”干部主要考核其管理方面的德、能、勤、绩、廉,编制不在我部的“双肩挑”干部的教学工作由我部考核。

  2.病、事假(不含法定产假)或落聘待岗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教工,不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考核等级。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表格填写与提交

  1.专任教师填写《1:福建省高等学校学年教师工作考核表》;

  2.行政人员填写《2:福建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3.柔性聘用人员填写《3:厦门理工学院柔性聘用人员年度工作业绩记录表》;

  4.处、科级干部分别填写《4:厦门理工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表》或《5:厦门理工学院科级干部年度考核表》;

  以上表格请在2016年6月22日前提交电子版至林雯邮箱。

  二、评选推荐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年度考核和市、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安排,学校共分配我部2个名额。

  2.推荐对象从本年度考核优秀人员中评选产生。

  3.推荐采取全体教工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多者为推荐对象。

  4.表格填写与提交

  被推荐人员于2016年6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厦门理工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或《厦门理工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电子版发至林雯邮箱。

  三、推荐厦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市教育局共分配我校10个名额。我部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各1个。

  2.推荐条件

     在我校工作不少于5年(含5年,计算至2016年6月14日),且2013年以来取得突出成绩,并曾获得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已获得“厦门市优秀教师”、“厦门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此次项目的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从严掌握。

  3.推选采取全体教工无记名投票方式,得票多者为推荐对象。

  4.表格填写与提交

  被推荐人员于2016年6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厦门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发至林雯邮箱,由我部审核盖章后和有关荣誉、奖励证明材料一并提交人事处。

  经学校最终审定通过的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还需提供先进事迹材料一份。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篇幅在2000字左右。

  四、其他事项

  1.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2015-2016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部主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部副主任和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为成员。

  2.要充分发挥民主、认真评荐、集体决策,坚决反对论资排辈、轮流坐庄。

  3.我部拟于2016年6月22日下午召开考核会议,以会前短信通知为准。

  (1)2:30:各教研室考核会议。评选本室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推荐人员。

  (2)3:00:全体教工大会。各教研室推荐的优秀等次人员做不超过5分钟的个人述职。

  (3)3:30:召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2015-2016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我部本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4)4:00:全体教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5)4:30:全体教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选厦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4.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及市、校“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在我部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推荐上报学校。

  5.我部的本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等有关材料(含公示结果)于7月1日前报校人事处。

  6.关于本次考核、推优工作有疑问者,请电话及时联系林雯,联系电话:6291307。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