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5〕4号)文件, 2015年福建省计划资助出国留学人员75人(其中1:1配套资助项目计划资助55人)。我校将开展省出国奖学金资助项目的校内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须来校工作满三年,已获得中国政府其他各类奖学金或专项资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不得申请。
(二)其他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福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合格标准为: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两年有效),托福成绩80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连续在同一语种国家学习或工作超过1年、或曾在教育部所属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者,原则上不予录取。外语破格被录取的特殊人才,应由单位组织培训,取得上述合格标准或国外邀请单位要求的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3.身心健康;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录取:
①国家部委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②“长江学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③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福建省教学名师;
④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带头人,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人文社科研究基地负责人;
5.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仅限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项目和我校1:1配套资助项目】: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6.重点(核心)课题组:申请条件由各高校和科研机构自行确定,推荐时除提交有关规定的申请表格外还需提交高校和科研机构推荐方案,以及课题组情况的详细报告。每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3名。
7.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由省外事办负责选拔推荐人选;各高校外事管理干部出国进修人选由各高校负责选拔推荐人选。
8.有关高校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进修限于办学治校管理方面的比较研究、教学评鉴和专业认证等内涵建设方面的规范规程。
二、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及留学院校
(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6-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出国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3.重点(核心)课题组人员: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4.国际交流人员、高级翻译人员(含外事管理干部):留学期限6-12个月;
5.与有关单位(学校)、部门1:1配套资助项目:留学期限6-12个月;
6.有关高校从事行政、教学管理的骨干人员:留学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二)留学院校
出国留学人员应前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高校及研究机构学习、进修或从事合作科研项目(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即日起,有意申请且符合条件者,可登录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受理工作平台(http://fjlx.fjedu.gov.cn),在线填写《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申请表》,并下载打印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报,并按照《关于准备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选派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完整的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厦门理工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访学)申请表》(一式一份)、《学校推荐人选情况表》(一式一份)向所在单位提交。
2.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初审,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填写《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意见表》、《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并请在单位推荐意见中明确能否在规定的留学有效期限内派出。留学有效期内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申请人员申请前务必确认好科研安排和工作交接以及留学国别等问题,以确保能在资格期限内按时派出。
3.申请人所在单位于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前将申请人的纸质材料送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梅霞林(电子版材料发至xlmei@xmut.edu.cn)。
4.学校审核确定人选后将有关材料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进行评审,确定人选将在省教育厅网站上公示。
5.我校与派出的出国进修人员签订赴外进修协议。
6.申报工作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教师发展中心梅霞林联系(电话:6291362),更多项目申报信息请详见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福建省出国留学奖学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合作〔2015〕4号)。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