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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关于执行《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实验人员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试行)》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18

院内各单位:

    根据品质管理处关于《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实验人员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试行)》的颁布实施安排,现转发文件“《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实验人员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试行)》颁布实施相关事宜的通知”  ,请认真研读。另请我院2014批职称申报人员依据《办法》要求完成相关材料填报工作。

                        思政教研部                                                2013年7月18日

 

 

            

 

 

 关于《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实验人员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试行)》颁布

实施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工训中心:

《厦门理工学院教师、实验人员教学质量考核与评价办法(试行)》(厦理工〔2013〕93号)(以下简称《办法》)已印发(见学校主页校内文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体系中二级学院(部)评价占30%的权重。各二级学院(部)、工训中心结合自身情况自行制订本单位考核评价办法,于7月30日前报品质管理处备案。按《办法》,评价依据可包含二级督导听课、学院领导听课、日常教学管理及规范,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其他教学贡献。

二、拟于2014年申报教师、实验系列高、中级职务的人员已到人事处备案,共计148人。下学期初将依据《办法》,启动这批人员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请各二级学院(部)、工训中心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教学质量“院系评价”,并于2013年12月15日以前将评价结果统一提交至品质管理处保障体系建设科。

三、请通知本单位2014批职称申报人员(名单见附件)认真研读《办法》,按要求填写《教师(实验人员)教学质量考核申报表》(《办法》附件3),一式两份,于2013年9月19日以前向品质管理处、所在二级学院同时申报教学质量考核。如有疑问,请随时与我处联系。

此项工作事关二级教学单位的自身教学管理,涉及广大教师、实验人员的职称申报晋升,请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组织落实好相关事宜。

 

联系人:何赛枫,电话:6291708,地址:行政楼405。

 

 

品质管理处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