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4-17
各教学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依据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各单位按4月30日(星期一)的授课任务进行教学。
2、假期间的教学任务由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自行安排,需要临时调课、补课的,请提前办理手续并做好通知师生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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