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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认真完成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发布日期:2023-03-24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经过充分准备、认真组织,于2023年3月22日下午15点在综合楼709、710室分别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林婷、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李芳扬主持。

会前,按照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党支部邀请洪认清教授作主题为“二十大党章修正案的新时代意蕴”的专题讲座,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及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工作重点任务指南等内容。通过学习,党员们深刻领悟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提高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党支部委员、党员相互之间还开展了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分别形成了问题清单,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准备。

会上,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林婷、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李芳扬首先分别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接着,每个党员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出整改承诺。在此基础之上,党支部认真完成了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共15位党员获评“优秀”。我院4位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党支部委员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为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指导,确保了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