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2022年3月16日下午14点10分在综合楼709、710室分别召开了2021年度党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工第一、第二党支部书记林婷、李晓丹主持。
按照中共厦门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会前,两个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的重要精神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通过学习,党员们深入领会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不断加深了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认识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为确保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质量,两个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还完成了意见建议的征求、谈心谈话以及对照通知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等各项准备工作。
会上,首先教工第一党支部书记林婷、教工第二党支部书记李晓丹分别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接着,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每个党员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之上,党支部认真完成了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共10位党员获评“优秀”。我院4位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党支部委员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高质量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确保了此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